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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城关镇五里村武峰
    2017-09-13 13:52:10   转载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依法整治  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舒单位:  

    现将《舒城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12日


    舒城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在全省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舒城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伪劣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四)未经审批非法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五)不按照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为;

    (六)经营主体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9月1日至30日)。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安排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直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6日至30日)。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地区挂牌限期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安监、法制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各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对本辖区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和调度会议,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包保责任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分别包保乡镇和开发区,各乡镇对村实行包保。中石化舒城分公司、中石油舒城片区等企业要全面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要及时配合做好查处的成品油集中处置工作。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10月1日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之间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县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和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上午12:00点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阅,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3.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周报告一览表和摸底表

    (联系人:李雪峰,王为建,电话:8628629,邮箱:861053665@qq.com)

    附件1

    舒城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小组包保任务  

    组  长:薛维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会朝  县政府办副主任

                石康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教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盛方海  县商务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勇  县安监局局长

                翟晓军  县政府办法制局局长

                高亚斌  中石化舒城分公司负责人

                许秉飞  中石油舒城片区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夏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雪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一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各派一名同志参加。包保乡镇:千人桥镇、杭埠镇、百神庙镇、南港镇、万佛湖镇。  

    第二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各派一名同志参加。包保乡镇: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春秋乡。  

    第三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各派一名同志参加。包保乡镇:干汊河镇、开发区管委、万佛湖管委。  

    第四工作小组:组长由县交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各派一名同志参加。包保乡镇:城关镇、桃溪镇、舒茶镇、棠树乡、柏林乡、张母桥镇。  

    第五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各派一名同志参加。包保乡镇:山七镇  、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阙店乡。

    附件2

    舒城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合商务、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严把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关;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生产劣质油品以及等级不达标油品行为,加强对石油炼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石油炼化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的成品油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联合商务、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县商务局  联合安全监管、工商质监部门依法严把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的加油站(点)或油库;配合工商质监、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负责协调集中处理没收的成品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县公安局  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负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不达标行为;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通行、车辆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案件;负责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县交通局  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公安部门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单位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负责督促汽车站加强内部加油站成品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县安监局  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的违法行为;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县政府办法制局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协调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整治专项行动中涉法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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